胚胎移植后注意事项

2017-06-28

    1、胚胎移植后在家中休息5-7天,可正常活动,两周内禁止性生活,不做剧烈运动及重体力劳动,避免大幅度的体位改变,以防卵巢扭转。

 

    2、术后饮食与平时无区别,注意避免感冒、腹泻、便秘,避免接触化学性刺激物质。

 

    3、术后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腹胀、恶心、呕吐等现象,严重者出现尿少、呼吸困难、心悸、头晕眼花等。当不适症状较明显时,应及时回中心就诊。如在外地进行特别的治疗,如手术等,应报告本中心。

 

    4、遵医嘱按时使用黄体支持药物,中途不能随意停药,否则可能导致助孕失败。

 

    5、胚胎移植后12-14天,早晨回本科检查血、尿HCG,如不能复诊,可在当地医院检查后将结果告知本中心。

 

    6、确定妊娠者继续安胎治疗,2周后回科行B超检查,了解孕囊位置、数目及胎心搏动情况,如出现多胎应施行减胎术,以确保母婴安全。

 

    7、妊娠后定期进行产前检查,分娩后要及时告知本中心有关产妇和新生儿情况。如果有冷冻胚胎,应回中心就有关冷冻胚胎取舍问题签字。如继续冷冻保存要交纳冷冻保存费。

 

    8、如果验孕阴性,几天后月经会来潮。(如果验孕后3-5天仍无月经来潮,应重新回院检查。)

 

    9、如果有冷冻胚胎保存,可在第二次月经的第10天回中心检查,准备移植冷冻胚胎;如果没有冷冻胚胎保存,休息三个月后可再行试管婴儿治疗